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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Android知识产权纠纷

2014年8月4日  广州国际贸易律师   http://www.gzgjmyls.com/


  张倩



 [摘要]文章首先阐述android引发各种知识产权纠纷的前因,然后引述三项与其有关的知识产权诉讼,最后从法律角度和产业发展探析android知识产权纠纷。结论是未来关于android的知识产权纠纷将 有增无减,围绕android的知识产权纠纷将使产业每一环节都更加重视知识产权的投入和管理。

 [关键词] android   知识产权纠纷  智能手机 操作系统 软件专利 谷歌



     1 引言

      android是当前全球主流智能手机操作系统,由linux内核、中间件、用户界面和应用软件组成,开源的操作系统是其最大特点,手机操作系统的源代码向公众开放,软件开发工具包的更新也定期发布,以支持软件工程师编写、修改或更新手机应用软件或操作系统,并提供给用户使用。oha(open handset alliance,开放手机联盟)是android主要产业推进机构,由google公司于2007年宣布组建,支持google可能发布的手机操作系统或者应用软件,成员包括手机制造商、手机芯片厂商和移动运营商,目前已达34家。

      2008年9月22日,美国运营商t—mobile和htc共同发布第一款基于android的智能手机。随着苹果公司的iphone(2007年初上市)风靡全球,越来越多的手机制造厂商转向android智能手机,android开始飞跃式发展。截至201 1年第一季度,android不仅超过苹果iphone,而且超越了诺基亚的symbian,成为全球最大智能手机操作系统,其阵营包括htc、摩托、索尼爱立信、三星、中兴、华为、tcl以及lg等全球著名终端制造厂商。

      目前,android的应用已经超出智能手机领域,延伸至平板电脑、电子书和车载通信终端等多智能终端领域。

      2. android知识产权纠纷初起

      2010年以来,围绕android的知识产权纠纷开始出现:

      2.1软件专利及著作权纠纷:甲骨文vs.谷歌

      20 1 0年8月,甲骨文对谷歌提起专利和侵权诉讼,指出: “在开发android时,谷歌蓄意地、直接地、反复地侵犯甲骨文与java相关的知识产权。”但未详述受到侵犯的具体权利。201 0年1 0月,甲骨文对起诉书进行补充,提供了代码遭到剽窃的确切证据,表示谷歌android手机操作系统部分组件“直接复制”了java代码。甲骨文称: “知识产权遭侵犯的产品包括java方法和类的名称、定义、组织方式和参数;java类库的结构、组织方式和内容;以及java文件的内容和组织方式。此外,至少在数个案例中,android系统直接复制了甲骨文产品的代码。” 甲骨文还指控谷歌侵犯其他几项与java有关的专利。

       随后谷歌做出回应:android手机操作系统“合法地”使用甲骨文的相关知识产权,甲骨文起诉的相关权利包括了那些没有被甲骨文知识产权所覆盖的技术和开源技术;此外,即使android使用了任何受著作权保护的java内容,其责任也不在谷歌,因为那是在谷歌不知情的情况下第三方做出的行为。

      2011年2月,谷歌向美国专利局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审查甲骨文四项有关java平台的专利:966,702,6,061,520,6,125,447,和re 38,104。并向法院提出简易判决流程的申请,但法院拒绝了谷歌的请求。

      2011年5月,美国旧金山地方法院做出裁定,要求甲骨文减少对谷歌侵权诉讼所涉专利数量,即将诉讼请求从1 32项减至3项,同时,谷歌必须将其“在先技术”(prior art)辩护从数百项减至8项。法院计划进一步减少两家公司的诉讼请求数量,案件审理工作定于20 1 1年10月31日开始。

      2.2专利纠纷:金雅拓(gemalto)vs谷歌

      201 o年1 o月,荷兰芯片制造商gemalto向美国德克萨斯东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称谷歌android操作系统侵权其专利权:us6,308,31 7、us7,1 1 7,485与us7,81 8,727,同时还将android阵营的htc、摩托和三星电子作为第二被告一并起诉。

      gemalto指出。本案三项争议专利是1 997年由gemalto德州研发中心所申请的有关java card的专利,java card以java平台为开发环境,可以利用java虚拟机功能执行一些java的应用程式,比如利用java card技术,可以让java应用以及使用其他高级编程语言开发的程序在智能卡和手机等资源短缺的设备上运行。但谷歌、三星、摩托罗拉和htc未经许可,~e]gemalto拥有专利的java card技术应用于android平台,并提供给应用开发商和设备厂商。而htc、摩托和三星电子制造使用并销售搭载android系统和应用的各种设备。被告提供的整合7android系统和应用android的设备侵犯了原告的一项或多项专利权。

      此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2 .3软件专利纠纷:bedcock vs谷歌

      bedcock计算机科技公司称自己持有的一项专利描述了一项计算机数据存取的技术和数据结构,它被应用在开放源代码的linux操作系统当中,并且随着linux程序代码流传到全世界成千上万的计算机和服务器。因此,所有采用linux操作系统的公司,都很可能侵犯了这项专利权。鉴于谷歌android系统源白linux,且市场影响力大,该公司将谷歌诉上法庭。2001年4月,法庭最终判决谷歌侵权成立,应赔偿500万美元。bed rock对赔偿额不满意,表示要上诉。而谷歌公司也回应,称将捍卫linux开源社区免遭类似“侵权指控攻击”,并表示:太多的专利诉讼正在将全球信息高速公路变成一条“收费公路”。

      此外,还有微软诉barnes& noble公司,指控后者的电子阅读器nook侵犯了微软拥有的25项专利权,nook使用的正是android操作系统。谷歌公司并未明确支持被告方barnes& noble公司,但在随后发表的声明中表示: “微软公司的做法对于技术革新将构成威胁。尽管谷歌并没有参与到该案件中,但我们一直力挺android平台,并将向那些帮助研发该平台的合作伙伴提供尽可能的帮助。”

      3 android知识产权纠纷的法律原因

      从法律角度来看,android目前面对的主要是软件专利纠纷,而专利制度本身使其实现规避设计的难度较高。美国是世界上最早也是最全面地执行软件专利制度的国家(也是全球软件产业最发达的国家),相对于版权保护创新思想的表现形式,软件专利更倾向于保护创新思想的内在本质。因此,通过形式上规避设计排除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的传统策略很难在android平台上发挥作用。前述案例显而易见,android涉及的知识产权诉讼都在美国。且基本都是软件专利诉讼。

      另外,源代码开放环境中的创新活动较为透明,知识产权侵权更易于识别。android作为开源的操作系统,其源代码向公众免费提供。在android手机上市前,谷歌就需要提前发布android的软件开发工具包(sdk),使全球软件工程师可以自由地对应用软件进行更新、修改和开发。源代码的公开,方便了竞争对手对侵权证据的搜集,导致android操作系统的任何知识产权瑕疵都可能会被提出质疑。

      再者,操作系统本身容易成为知识产权频发地带。基于谷歌快速扩大基于android平台的应用数量的战略需要,android market目前实行较宽松的管理策略,目前已经有几十万种基于android操作系统的第三方开源应用软件可供手机用户选择。一些存在知识产权风险的应用容易混迹其中。由于开源软件本身开放平台的特性,谷歌对如此庞大的第三方应用程序开发者的行为没办法实施完全的监管,也就不能及时有效地清理android market中出现的知识产权纠纷。上述因素进一步因互激作用而放大,导致android平台上知识产权纠纷更容易发生。而谷歌作为android平台的提供商,难免涉嫌“间接侵权”。同时,谷歌为推广andriod,也需要为其合作伙伴提供必要的援助,这就进一步导致谷歌面对的知识产权诉讼对手群体扩大,发生知识产权摩擦的概率也进一步增加。

      4 android知识产权纠纷的产业原因

      从产业发展角度来看。过快成功的android使谷歌及其合作伙伴未及做好法律准备。移动互联网时代正神速降临,其跨界融合的特点使不同行业、不同国家的厂商突然短兵相接,几乎所有涉及移动互联网的厂商—— 制造商、运营商、软件开发商、服务提供商——都被潮流推到一个巨大的竞技场。新产业从孕育到成熟的周期大为压缩,厂商必须快速识别竞争对手,并寻找合作伙伴聚合创新、加速发展。谷歌并不是没有能力开发一套没有知识产权瑕疵的操作系统,但重点是,有多少人愿意基于陌生的开发环境去开发应用呢?在竞争对手(主要是苹果)快速扩张的压力下,没有合作伙伴的帮助,谷歌有足够的时间窗口去实现超越并抓住这一机遇吗?显然,产业混沌初开之际,发展速度才是成败关键。而智能手机操作系统竞争最需要的是应用规模的扩大和创新速度的叠加—— 虽然可能带来无数的知识产权麻烦——但谷歌仍然选择能够聚合全球创新资源的linux内核作为android的基础。

      作为新兴产业霸主。谷歌的知识产权储备过于弱小。首先表现在其申请的专利数量较少。截至2011年一季度,谷歌在uspto(美国专利商标局)公开的专利仅有区区五千余件,与微软和诺基亚等数万件的专利储备相比,这一专利储备与其所处的高科技行业及其自身行业地位都是极不匹配的。其次,从专利防御能力来看,谷歌的五千余件专利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近几年才申请的,多数还未被授权。其专利权利的稳定性较弱。而且相对于较早申请的技术性专利,新申请的专利在技术上一般容易处于边缘及下位,很难成为专利防御的有效筹码。整体来看,android手机操作系统因谷歌自身开发的知识产权比较薄弱而很难与覆盖linux内核的知识产权进行交换。据称,谷歌以9亿美元的价格“假马竞拍” (即它提出的要约价格为其他竞购方设定了最低竞购价格,其他潜在竞购方可以将谷歌的收购要约及具体条款作为参考,编制自己的收购要约)北电剩余的6000多项专利资产,这也反映出谷歌下决心改变知识产权储备过于薄弱的局面。

       未来谷歌对android的控制力可能逐步增强,但是知识产权纠纷将有增无减。移动物联网的本地服务与应用(如移动支付)在客观上要求未来的智能手机具有更高的可控性及可信性,谷歌必然需要在保持android快速扩张的同时,逐步加强对android的控制力,规范android market 管理,以规避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各类法律政策风险。而以后与android管理政策收紧,android的合作伙伴将不得不面临更严格的审查以及更加同质化的竞争。可以预计,在android全球垄断地位不断巩固之时,其阵营内部,厂商之间将发生更多的知识产权纠纷。此外,android对信息通信产业的影响力正在飞速上升,巨大利益必将招引众多知识产权逐利者,虎视眈眈,等待“果实成熟”之时。谷歌收购北电的6000件专利,一方面防止这些专利流入npe(npe即非实施实体non--practicing entities,或被称为plec,patent licensing and executing company,即专利授权和执行公司。为公众所知是在2001年,英特尔知识产权主管用以指那些低价获取专利,自己并不实施,却通过法律手段向涉嫌侵犯其专利的所谓“大肥羊”公司索取专利许可费和诉讼赔偿的经营实体。为避免诽谤的法律风险,又被礼貌地称为“npe”或“plec”)之手,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成为谷歌援助android阵营的重要成员的专利资源。





参考文献:

[1]甲骨文对谷歌提起java专利权诉讼[eb/ol].[2010-8-13].http;//tech.sina.com.cn/it/2010-08-13/08404541032.shtml.

[2]甲骨文起诉谷歌android:称其复制java代码[eb/ol].[2010-10-28].http;//tech.sina.com.cn/it/2010-10-28/11364801029.shtml.

[3] google 向美国专利局请求重新审查甲骨文java专利[eb/ol].[2011-04-01].http;//news.csdn.net/a/20110401/295130.html.

[4]美法官要求甲骨文减少谷歌侵权案专利数量[eb/ol].[2011-05-06].http;//tech.sina.com.cn/it/2011-05-06/07595488384.shtml.

[5] android系统被指侵权谷歌等企业成被告[eb/ol].[2010-10-25].http;//tech.sina.com.cn/t/2010-10-25/17354786194.shtml.

[6] 美国法院判定谷歌android侵犯linux专利[eb/ol].[2011-04-25].http;//tech.hexun.com/it/2011-04-25/1290133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