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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业务程序中的货运单证种类 国际贸易支付欺诈和风险体现哪些方面

2020年6月30日  广州国际贸易律师   http://www.gzgjmyls.com/

 黄赞荣律师,广州国际贸易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实际业务程序中的货运单证种类

  核心内容:为了保证进出口货物的安全交接,在整个运输过程中需要编制各种单据。这些单证各有其特定的用途,彼此之间又有相互依存的关系。它们既把船、港、货各方联系在一起,又能分清各自的权利和业务。下面为您介绍实际业务程序中的货运单证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托运单


  托运单俗称;下货纸;,是托运人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制的,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承运人根据托运单内容,并结合船舶的航线、挂靠港、船期和舱位等条件考虑,认为合适后,即接受托运。


  装货单


  装货单是接受了托运人提出装运申请的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凭以命令船长将承运的货物装船的单据。装货单既可用作装船依据,又是货主凭以向海关办理出口货物申报手续的主要单据之一,所以装货单又称;关单;,对托运人而言,装货单是办妥货物托运的证明。对船公司或其代理而言,装货单是通知船方接受装运该批货物的指示文件。


  收货单


  受货单又称大副收据,是船舶收到货物的收据及货物已经装船的凭证。船上大副根据理货人员在理货单上所签注的日期、件数及舱位,并与装货单进行核对后,签署大副收据。托运人凭大副签署过的大副收据,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已装船提单。


  由于上述三份单据的主要项目基本一致,我国一些主要口岸的做法是将托运单、装货单、收货单、运费通知单等合在一起,制成一份多达9联的单据。


  各联作用如下:


  第一联由订舱人留底,用于缮制船务单证。


  第二、三联为运费通知联,其中一联留存,另一联随帐单向托运人托收运费。


  第四联装货单经海关加盖放行章后,船方才能收货装船。


  第五联收货单及第六联由配舱人留底。


  第七、八联为配舱回单。


  第九联是缴纳出口货物港务费申请书。货物装船完毕后,港区凭以向托运人收取港杂费。


  海运提单


  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凭证。提单持有人可据以提取货物,也可凭此向银行押汇,还可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前进行转让。


  装货清单


  装货清单是承运人根据装货单留底,将全船待装货物按目的港和货物性质归类,依航次、靠港顺序排列编制的装货单汇总清单,其内容包括装货单编号、货名、件数、包装形式、毛重、估计尺码及特种货物对装运的要求或注意事项的说明等。装货清单是船上大副编制配载计划的主要依据,又是供现场理货人员进行理货,港方安排驳运,进出库场以及承运人掌握情况的业务单据。





国际贸易支付欺诈和风险体现哪些方面

  核心内容:国际贸易支付欺诈和风险体现哪些方面企业内部的信用风险管理处理空白,赊销策略制定的随意性带来风险和隐患,销售员工的流动性较大等等。因此签订合同时候要把所有有可能产生争议的地方列举进去等等。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


  国际贸易支付欺诈和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企业内部的信用风险管理处于空白,没有英文版的合同,在诉诸法律时有些争议条款不明,很难做出准确判断;二是赊销策略制定的随意性带来风险和隐患;三是销售员工的流动性较大,容易形成死单,给追偿债务带来困难;四是缺乏有效了解外国客户的途径,在交易前无法获得对其足够的信用。造成国际应收帐款被滞的欺诈形式多种,下面介绍几个有代表性的案例:


  1、海关圈套。江苏一纺织厂与印度客户进行一单总值4万美元的交易,预付款仅10%。货物抵达目标地后对方故意不查收,却要求卖方大幅打折,致使货物滞留港口。当货物超过时限时,根据对方清关条例被强行拍卖。无独有偶,浙江某公司和加拿大一家公司的交易也因被对方海关清关低价强行拍卖。针对;海关圈套;的一些特点:如,买家在交易的时候不还价、派人进行货物验收后不签单等,三个月的时限是生死线,因为通常在三个月后,对方海关有权对货物进行拍卖,客户就可以低廉的价格进行购买。对于这类诈骗,建议卖家将货物预付款提高到30%以上,并抓住时机,须尽早解决收款问题。


  2、信用证的;奥妙;。杭州外贸公司与孟加拉客户的一单6万美元的交易,客户信用证因孟加拉的节日而被延误付款,遭到银行拒付。信用证付款日期的被延误而造成的;运期延误;是由我们卖方来买单的。


  3、老客户突然破产。宁波一电池厂与加拿大的一单货值达4.8万美元交易中,由于对方是老客户,去年8月给其发货后对方一直没有支付,电话打过去后对方称公司现状非常差,要求延期支付。当企业委托有关部门对这家;老客户;进行信用调查时才发现,对方已于去年4月破产,无法进行追索。此间,温州一公司同西班牙客户交易也演绎了类似案例。


  4、证据不足。义乌某公司与西班牙客户执行交易过程后,竟被对方拖延债务致使帐龄长达2.5年。由于保留的热敏纸传真资料模糊不清失效,没有合同和对方的签字、BL和其他文件等证据,仅有不能作为呈堂证据的双方往来的电子邮件,无法进行任何形式的追索。


  细细分析,这些洋骗子在支付欺诈方面的手段并不复杂、高明,被诈骗企业只要提高警惕,防范措施得当,是完全可以避免上当或中止侵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