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赞荣律师,广州国际贸易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核心内容:出口押汇是银行凭出口商提供的信用证项下完备正确的货运单据作抵押,在收到开证行支付的货款之前,向出口商融通资金的业务活动。下面为您介绍出口押汇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出口押汇的对象
出口押汇的申请人应为跟单信用证的受益人,凡具有外贸自营权且资信良好的客户均可向银行申请办理出口押汇。在要求银行提供出口押汇融资时,客户应与银行签订出口押汇总质押书,并在以后交单时逐笔申请,保证在出口单据因单证不符或其他原因而遭拒绝付款或承兑时,立即偿还银行垫款的本息或各项费用。
如客户资信较好、清偿能力较强,银行也可凭客户担保叙作不符点押汇,但应从严掌握。
如客户资信良好或能提供有效的出口信用险保单作为抵押,或转让相关权益,银行也可对跟单托收叙作押汇,但应从严掌握。出口押汇一般不设立额度控制。
审核要点
银行收到押汇申请后,应对信用证及单据进行审核,以决定是否接受申请,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拒绝接受申请:
1.来证限制其他银行议付;
2.开证行或付款/承兑行所在地、货运目的地是局势动荡、紧张或已发生战争的国家或地区;
3.收汇地区外汇短缺,管制较严,或发生金融危机等特殊情况,收汇无把握;
4.索汇路线迂回曲折,影响安全及时收汇;
5.开证行作风恶劣,挑剔单据;
6.单证或单单之间有实质性不符点;
7.远期信用证超过180天;
8.运输单据为非物权凭证;
9.未能提交全套物权凭证;
10.转证行不承担独立付款的转让信用证;
11.带有软条款的信用证。
国际贸易主要付款方式有三种:汇付,包括信汇,电汇和票汇;信用证。目前信用证是最普遍的一种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