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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进口押汇及其风险防范

2015年7月13日  广州国际贸易律师   http://www.gzgjmyls.com/
 

银行进口押汇及其风险防范

 

崔宏书

 

中国加入wto以后,企业进口的增加,对银行进口贸易的融资需求随之增加,也必然会有越来越多的客户要求银行办理进口押汇业务。目前,部分国有外汇指定银行因害怕风险,对积极开展进口押汇业务存有疑虑,导致国际业务发展受阻,这是由认识上的误区导致的决策上的失误。

进口押汇业务对银企双方来说是一个双赢

进口押汇可为银行带来综合效益。进口押汇的实质是开证行对进口商的一种短期融资,开证行接受进口商的委托对外开立信用证,在受到议付行议付通知和信用证项下单据并审核无误后,对外付款并使进口商获得物权凭证。进口商凭单提货获得经营收入后,将押汇本息归还开证行。开办此项业务,给银行带来的经济利益有:1.比流动资金贷款更多的收入、更小的风险。银行办理出口押汇前,通过与进口商签订《进口押汇合同》,确定有效保证形式、控制货权,降低风险,获取押汇利息、汇差和手续费等收入。2.较之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通过有效保证和对货权的控制,资金风险也更小。

企业对进口押汇的融资市场需求日益增加。对企业来说,较之流动资金贷款等其他融资工具,更愿意办理出口押汇融资。理由很明显:1.目前各商业银行对远期信用证的开立往往加以限制,而即期信用证+进口押汇=远期信用证。何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远期信用证融资纳入资本项目管理范围。所以在操作上,办理出口押汇更加简便。2.与流动资金贷款相比,办理出口押汇手续更为简便。进口商一旦获得授信额度,即可在即期信用证规定的付款时间内(一般为7天),或者对外付款的当天办理出口押汇手续,付款日为起息日,企业融通资金得到充分利用,没有闲置时间。由于出口押汇借款期较短,所以企业融资成本也比较低,与远期信用证相比,企业还规避了远期汇率风险。3.对于许多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来说,资金不足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即使是负债率较低的企业,也会遇到资金一时周转困难的问题。从商品销售和货款回收的周期看,时间一般在1—3个月。出口押汇业务正好满足了进口商在这一阶段的资金需求。

上述两点结合起来看,应该大力发展进口押汇业务。

进口押汇业务对银行来说也同时是一把双刃剑

进口押汇业务在国内的银行中得以逐步开展的历史与国外相比很短,且在做法上与国外也不完全相同。例如,在香港,进口押汇业务是指开证行以信用证项下的货物为抵押,将有关货物先行存放于开证行指定的货仓并投保,待进口商支付押汇本息后,开证行签发提货单,指示货仓交货给进口商。在这个过程中,开证行拥有完全的货权。而我国的银行在实际业务操作中,拥有的只是表面的所有权,不掌握其实际的货权,因此业务风险与前者相比相对较大。风险和收益从来就是共存的。从部分银行外汇信用证业务以往开办的情况看,垫款较多是一个突出问题。但是出口押汇中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也是可以进行有效防范的。

进口押汇中的风险防范

一、进口押汇业务是涉及经常项目下的对外进口付汇。从国家外汇管理的角度看,我国已宣布人民币实现经常项目下可兑换,进口付汇的前提条件是要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因此,银行在制订进口押汇业务操作规程时,必须要充分体现《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等外汇管理法规的要求,谨防不法企业信用证项下的骗汇、银行无单证或单证不全供汇。也要防止内部人员作案。

二、作为贸易融资业务,银行必须对提出授信申请的客户情况进行全面审查,以合理授信。在对企业综合实力、行业前景、资信情况、与银行往来记录等进行评判的基础上确定是否对企业授信,是一揽子授信,还是单项授信。申请授信企业,必须能够满足银行在有效保证形式等方面提出的要求。通常,进口押汇额度包括在开证授信额度内,且不超过一定比例。对曾经发生过信用证垫款及贷款逾期的企业要从严控制授信,调整出口押汇授信比例和额度。

三、严格操作程序,减少操作风险。1.先授信,后开证;不授信、不开证。对风险较高企业应收取100%保证金,对其他情况也应有抵押、质押或第三担保等全额保证。对单一客户的授信,银行有关部门应建立台帐,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授信管理。2.进口押汇限在即期跟单信用证项下办理,且信用证必须有货权凭证要求的条款,以保护银行货权,防止骗汇。3.申请进口押汇的企业,必须在信用证开立前提出申请。在开证行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后,经和企业共同审单无误,或单据虽有不符点但开证行和进口商均能接受的情况下,银行方可根据《进口押汇合同》及企业提交的《信托收据》办理业务。不得将信用证项下垫款转为进口押汇,或在远期信用证项下办理进口押汇。4.要由精通会计、信贷和国际业务的人员对出口押汇后企业的提货、加工生产、销售、出口收汇等过程提供服务,同时关注资金的安全。5.确定周转性额度,开证后银行应扣减其开证额度;押汇后扣减其押汇额度,归还押汇本息后两个额度同时恢复。

四、尽量减少法律纠纷。1.进口押汇一般不办理展期。逾期的进口押汇由“进口押汇”科目转入“逾期贷款”科目反映,并按逾期贷款加以管理。特殊情况形成的展期,须先争取担保方同意签字。2.无论是办理综合授信还是单项授信,都必须在担保合同、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上明确担保、抵押或质押的责任范围。如担保方未在《进口押汇合同》上签字表示同意,则担保人有可能认为进口押汇改变了原有担保约定而产生法律纠纷。

五、制订信用证项下货物处理办法。银行可建造或购买、租用自己的专用货仓,将进口押汇项下的商品存入银行的货仓,进口商交款后凭银行发给的提单提货,直至还清押汇本息。由于银行掌握了实际货权,不仅可有效地收回销售款,还可防止进口商向第三者转让货权。

六、要注意防范汇率风险。从目前看,进口押汇中的汇率风险很小,人民币汇率长期以来保持稳定。但从国家外汇体制改革的目标看,人民币汇率终究将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汇率。汇率风险将在所难免。为防范汇率风险,进口押汇的币种原则上应以本币为主。在信用证付款日直接押汇本币,按当日外汇牌价购汇对外支付。企业按付款日押汇的本币金额归还银行本息即可,也无汇率风险可言。

《国际金融报》 (2000年09月07日第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