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赞荣律师,广州国际贸易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定义
CFR/CNF是COSTANDFREIGHT三个单词的其中一个字母组合而成,中文意思为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指当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所必需的海运费,交货后的灭失和损坏的风险自交货时已转移至买方。
2、适用运输方式
海运及内河运输。
3、关键点
交货点、风险点在装运港船上,费用划分点,海运费付至目的港船上,保险由买方办理并支付。
4、CFR/CNF和CIF买卖双方义务的区别
CFR/CNF合同中卖方不负责办理保险,不支付保险费,不提供保险单据,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由买方自行办理。
其他义务和CIF是相同的。
5、实际义务中的注意点
A、风险点的转移:风险点为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到船舱内,风险点即转移到买方,国此买方必须在此之前向保险公司办妥保险,因此实际业务中卖方应于装运前和国外买方就如何发装船通知以及何时发装运通知,商定办法,贸易合同中也应注明装船通知的发送内容,方式,发送时间等。
B、港杂费,装运港的港杂费,THC费用由卖方承担,目的港的港杂费,提货费等由买方承担。
C、其他注意点同CIF注意点一样。
6、FOB/CIF/CFR的共同点
1、三种价格术语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其承运人一般只限于船公司。
2、三种价格术语交货点均为装运港船舷风险点均以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3、费用点:卖方均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
4、提单:卖方均需向买方提交已装船清洁提单。
5、装船通知:装运前后卖方均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
6、风险点: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船后的风险即转移到买方。
7、目的港的进口清关,费用等均由买方负责办理;装运港的装船,陆运,出口报关,办理许可证等均由卖方办理。
8、卖方都有在装运港安排订舱、配船的义务。
b)保险合同
卖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自付费用取得货物保险,并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或其他保险证据,以使买方或任何其他对货物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有权直接向保险人索赔。保险合同应与信誉良好的保险人或保险公司订立,在无相反明确协议时,应按照《协会货物保险条款》或其他类似条款中的最低保险险别投保。保险期限应按照B5和B4规定。应买方要求,并由买方负担费用,卖方应加投战争、罢工、暴乱和民变险,如果能投保的话。最低保险金额应包括合同规定价款另加10%,并应采用合同货币。
B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A4 交货
卖方必须在装运港,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至船上。
B4 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已按照A4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并在指定的目的港从承运人处收受货物。
A5 风险转移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
B5 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如买方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通知,买方必须从约定的装运日期或装运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A6 费用划分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及按照A3a)规定所发生的运费和其他一切费用,包括货物的装船费;及按照A3b)规定所发生的保险费用;及根据运输合同由卖方支付的、在约定卸货港的任何卸货费用;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时应缴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根据运输合同规定由卖方支付的货物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B6 费用划分
除A3a)规定外,买方必须支付自按照A4规定交货时起的一切费用;及货物在运输途中直至到达目的港为止的一切费用,除非这些费用根据运输合同应由卖方支付;及包括驳运费和码头费在内的卸货费,除非这些费用根据运输合同应由卖方支付;及如买方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通知,则自约定的装运日期或装运期限届满之日起,货物所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进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以及需要时从他国过境的费用,除非这些费用已包括在运输合同中。
A7 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说明货物已按照A4规定交货的充分通知,以及要求的任何其他通知,以便买方能够为受领货物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B7 通知卖方
一旦买方有权决定装运货物的时间和/或目的港,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充分通知。
A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毫不迟延地向买方提供表明载往约定目的港的通常运输单据。
此单据必须载明合同货物,其日期应在约定的装运期内,使买方得以在目的港向承运人提取货物,并且,除非另有约定,应使买方得以通过转让单据或通过通知承运人,向其后手买方出售在途货物。
如此运输单据有数份正本,则应向买方提供全套正本。
如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电子方式通讯,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由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讯息代替。
B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买方必须接受按照A8规定提供的运输单据,如果该单据符合合同规定的话。
A9 查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按照A4规定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符合其安排的运输所要求的包装。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B9 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
A10 其他义务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由装运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是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 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但交货后
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额外投保所需的信息。
B10 其他义务
买方必须支付因获取A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因给予协助而发生的费用。
应卖方要求,买方必须向其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